近日,第四届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推介初评会在杭州举行。根据《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推介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将初评通过的期刊论文15篇、学位论文2篇、著作4部、译文3篇、译著2部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至8月1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参评学术成果存在剽窃、造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以投寄之日邮戳为准),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推介工作办公室提出。推介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,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。
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有异议的学术成果、作者姓名、异议内容、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张枫林
联系电话:15988527885
邮寄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碧波路之江文化中心浙江省博物馆(之江馆区)
2025年7月26日
第四届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推介初评结果
(以姓氏笔画为序)
一、期刊论文(15篇)
二、学位论文(2篇)
三、著作(4部)
四、译文(3篇)
五、译著(2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