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8日,旬阳县政府制定下发旬阳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,标志着全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入普查实施阶段。
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,旬阳县按照国、省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,结合县域文物工作实际,采取有效措施,稳步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。一是认真贯彻会议精神。国务院及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,县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普查工作,及时相关部门工作会议,专题研究普查工作方案。二是迅速成立普查机构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、政府办分管副主任、县文广局局长为副组长,县委宣传部、政协办、县纪委办、县编委办、县委党校、县文广局、县档案局、县发改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安排办公场所,安排专门经费,组建重点文物收藏单位普查队伍,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活动。三是周密编制工作方案。县上印发了《旬阳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》,方案对普查时间、标准时点、实施步骤、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编制。普查分工作准备、普查实施、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。四是广泛开展普查宣传。把握宣传重点,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站等各种媒介,大力宣传第一次文物普查的意义和方法,使文物普查工作深入人心,形成全县高度关注和参与的良好局面。五是稳步推进普查工作。可移动文物普查涉及范围广,参与部门多,县上以普查小组为主体,充分发挥文物部门主导作用,及时派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,强化指导,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文物普查工作有序进行。
(文 谢明成、陈世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