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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博物馆2017年下半年文物征集公告

发布日期:2017-09-30

   为丰富和充实馆藏,补充完善展品结构,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实物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、《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广州市属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(试行)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广州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将征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
  一、征集范围

  (一)具有一定的收藏、研究和陈列展示价值,反映清代至现代广东及中国其他地区刺绣、服饰以及其它工艺特征的织绣品等;

  (二)反映广州与欧美在明清时期商品贸易来往和文化交流融合的外销瓷(包括纹章瓷)等;

  (三)反映明清以来至现代岭南工艺发展历史的工艺美术品等;

  (四)历代名人书信、手札和历史照片等;

  (五)近代以来反映广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书画作品;

  二、征集种类

  明清以来的刺绣、服饰、外销瓷(纹章瓷)、漆器、象牙雕刻、犀角雕刻等工艺美术品;历代名人书信、手札、照片;反映广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书画作品等。

  三、征集的主要方式

  购买和捐赠。

  四、征集要求

  (一)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,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;

  (二)提供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,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;

  (三)广州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意向信息表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征集意向,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提供人。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。

  (四)根据《广州市属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(试行)》要求,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经广州市文广新局审批同意后,方可签订相关协议。

  五、征集信息意向收集

  (一)有意向的藏家请登录广州博物馆官网www.guangzhoumuseum.cn “广博快讯”栏目下载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;

  (二)信息填报表需密封,邮寄或快递至广州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部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邮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象岗山小区25号邮箱处。

  邮编:510040

  联系人:罗玮娜

  电话:020-36182396

  020-361812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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